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张云涛,李春梅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2)湘0104民初1225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李春梅:本院受理(2022)湘0104民初1225号原告张云涛诉被告李春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普通程序独任审理告知书、证据、诉讼风险提示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第3日下午15时整(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2-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