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黄凯,丁杰 |
公告类型 |
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丁杰:本院受理原告黄凯诉被告丁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通知书、诉讼须知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你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2年4月14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2-02-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