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陈安俊,杜敏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2)湘0721民初125号 |
案由 |
离婚后财产纠纷 |
公告人 |
湖南省常德市安乡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杜敏:本院受理原告陈安俊诉你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湘0721民初12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湖南省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安乡县人民法院二0二二年二月十七日 |
刊登日期 |
2022-02-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