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董炜斌,范永红, 宝马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0)京0105民初35268号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董炜斌、范永红:本院对宝马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京0105民初3526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第二办公区民三庭(北京市朝阳区小红门乡龙爪树甲10号)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北京金融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2-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