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北京世纪家禾房地产经济有限公司,袁强,郭树林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劳务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北京世纪家禾房地产经济有限公司,袁强:本院受理郭树林与北京世纪家禾房地产经济有限公司等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应诉通知书、证据材料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9时0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黄村法庭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 |
刊登日期 |
2022-02-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