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王淼,门浩,王平,沈金凤,赵静,第三人-王婧雅, 安徽钰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安徽钰诚控股集团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15三中民(商)初字第16013-1号,(2015)三中民(商)初字第16013-2号,(201 |
案由 |
股权转让纠纷 |
公告人 |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安徽钰诚控股集团,安徽钰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王婧雅:本院对原告王淼、门浩、王平、沈金凤、赵静与被告安徽钰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安徽钰诚控股集团、第三人王婧雅股权转让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三中民(商)初字第16013-1号保全裁定书、(2015)三中民(商)初字第16013-2号保全裁定书、(2015)三中民(商)初字第16013-3号保全裁定书、(2015)三中民(商)初字第16013-4号保全裁定书、(2015)三中民(商)初字第16013号裁定书、民事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2-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