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谷炜,童鑫, 北京联拓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侵权案件执行 |
公告人 |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谷炜:本院受理童鑫与北京联拓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侵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证据材料 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1日上午9 时00 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 南磨房法庭第十四法庭开庭审理。 |
刊登日期 |
2022-02-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