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黄为军,杨云鹏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湘0112民初7889号 |
案由 |
运输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法院公 告杨云鹏:本院受理原告黄为军诉你运输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湘0112民初788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二月十七日承办法官:孙浩滨 联系电话:0731-88557537、88500923地址: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雷锋东路31号 |
刊登日期 |
2022-02-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