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法桂文,扈极孝,扈极海, 北京康怀医院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北京康怀医院有限公司,扈极孝,扈极海:本院受理法桂文与扈极海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法桂文的诉讼请求为:1、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令三被告连带向原告偿还借款65万元;2 、请求人民法院判令三被告连带向原告偿还借款65万元的利息156000元(以65万元为基数,按年利率24%的标准,自2018年9月8日起计至2019年9月7日止);3、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令三被告连带向原告支付违约金(第一部分违约金以65万元为基数,按年24%的标准,自2019年9月8日起计至2020年8月19日止。第二部分违约金以65万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15.4%的标准,自2020年8月20日起计至实际偿还完毕之日止);4、诉讼费由被告承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一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多元解纷诉调对接中心第七法庭(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甲143号凯旋大厦A座)开庭审理,若逾期本案依法缺席审理。 |
刊登日期 |
2022-02-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