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吕安琪, 北京启迪先行教育咨询有限公司门头沟分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教育培训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北京启迪先行教育咨询有限公司门头沟分公司:本院受理吕安琪与你教育培训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限期举证通知书、地址确认书、送达回证、诉讼须知 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9 时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开庭审理。 |
刊登日期 |
2022-02-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