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杨甜,彭林军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劳务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湖南省湘潭市湘乡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彭林军: 本院受理起诉人杨甜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2年4月19日上午9时整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2-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