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巴桑,普布扎西,洛珠,达第 |
公告类型 |
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2)藏02民终35号 |
案由 |
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洛珠:本院受理上诉人巴桑、普布扎西诉被上诉人洛珠、达第中介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2)藏02民终35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内,提交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4日上午10点30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西藏日喀则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三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
刊登日期 |
2022-02-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