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索朗罗珠,黄林贵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萨嘎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黄林贵:本院受理原告索朗罗珠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后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30分钟(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科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2-02-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