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次珍,边巴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2)藏0104民初28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达孜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边巴:本院受理次珍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2)藏0104民初28号民事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和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则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送达之日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时00分(遇节假日或排期重复则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若届时不参加则依法缺席审理并判决,不利后果由你本人自行承担。 |
刊登日期 |
2022-02-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