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陆洁,贾静森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2)京0117民初790号,X京房权证朝字第945183号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陆洁:本院对贾静森与陆洁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依法裁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京0117民初790号民事裁定书。查封陆洁名下坐落于北京市朝阳区红庙北里2号楼11层1107房屋(不动产权证号:X京房权证朝字第945183号),查封期限3年。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刊登日期 |
2022-02-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