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何红义,杨雷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1)京0112民初35380号 |
案由 |
承揽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杨雷:本院受理原告何红义诉你承揽合同纠纷一案【(2021)京0112民初35380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区第五法庭(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2-02-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