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马占军,何红义
公告类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案号
-
案由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公告人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
内容
马占军:本院受理何红义与马占军等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8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开庭审理。
刊登日期
2022-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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