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第三人-, 天津茂隆源达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天津滨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开发区香归百乐园有限公司浙江金证飞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2021)最高法民再225号
案由
金融不良债权转让合同纠纷
公告人
最高人民法院
内容
天津茂隆源达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浙江金证飞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与你公司、天津开发区香归百乐园有限公司及一审第三人天津滨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融不良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本院(2021)最高法民再225号民事裁定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刊登日期
2022-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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