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雷宇,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2)京0101民初298号 |
案由 |
信用卡纠纷 |
公告人 |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雷宇:本院受理(2022)京0101民初298号原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与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7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次日上午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北区)第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2-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