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周志龙,金乡县人民政府, 国民信托有限公司 ,宁夏顺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睿银盛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睿银金控(上海)有限公司 ,上海彦鸿实业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1)京74民初306号 |
案由 |
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北京金融法院 |
内容 |
上海睿银盛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睿银金控(上海)有限公司、宁夏顺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周志龙、上海彦鸿实业有限公司、金乡县人民政府:本院受理原告国民信托有限公司与被告上海睿银盛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睿银金控(上海)有限公司、宁夏顺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周志龙、上海彦鸿实业有限公司、金乡县人民政府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案即(2021)京74民初306号案件的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文书上网告知书、审判流程信息公开告知书、证据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22年4月28日9:30在本院第一小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二〇二一年二月十一日 |
刊登日期 |
2022-02-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