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吴强,赵楠 |
公告类型 |
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
公告人 |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吴强:本院受理赵楠与吴强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及证据。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9时 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南区第八法庭开庭,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
刊登日期 |
2022-02-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