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吴强,赵楠
公告类型
开庭传票
案号
-
案由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公告人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内容
吴强:本院受理赵楠与吴强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及证据。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9时 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南区第八法庭开庭,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刊登日期
2022-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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