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北京经开工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同方国环水务工程设备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服务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北京同方国环水务工程设备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北京经开工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北京同方国环水务工程设备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2-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