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田亮,郭晶晶, 上海爸妈营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
其他
案号
(2021)京0491民初12719号,(2021)京0491执2541号
案由
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案件执行
公告人
北京互联网法院
内容
原告田亮与被告上海爸妈营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网络侵权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作出(2021)京0491民初12719号民事判决书。被告是微信公众号“爸妈营”(微信号:bamaying)的认证主体。被告于2017年12月15日在微信公众号发布了题为《田亮郭晶晶终于又同框:最后才知道,原告你并非对的人》的文章;于2019年6月2日、2020年1月22日在其微信公众号两次发布了题为《11岁森碟生日照曝光,田亮感慨被女儿抛弃:所谓父母子女,是一场渐行渐远的别离》的文章。涉案文章内容含有原告姓名,文章配图含有原告肖像的照片,意在吸引社会公众关注,吸引潜在客户,侵犯了田亮的肖像权、姓名权。判决如下:一、被告上海爸妈营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在其微信公众号“爸妈营”(微信号:bamaying)连续十日登载声明,向原告田亮赔礼道歉(致歉内容须经本院审核,如逾期未履行,本院将根据原告申请,选择一家全国范围内公开发行的报纸,刊登本判决主要内容,费用由被告负担)。二、被告上海爸妈营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原告田亮经济损失40 000元,合理开支500元,共计40 500元。三、驳回原告田亮的其他诉讼请求。上述判决生效后,上海爸妈营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未履行致歉的义务,田亮申请强制执行{案号:(2021)京0491执2541号}。现对上述判决主要内容予以公告。
刊登日期
2022-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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