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许佳明,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凯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南宁市皇家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云南余荟鑫珠宝首饰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
开庭传票
案号
(2021)最高法民终1314号
案由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公告人
最高人民法院
内容
云南余荟鑫珠宝首饰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上诉人南宁市皇家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凯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许佳明与被上诉人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原审被告云南余荟鑫珠宝首饰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1)最高法民终1314号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送达地址确认书,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案定于2022年4月11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第五巡回法庭第二法庭庭前会议,定于2022年4月12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第五巡回法庭第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刊登日期
2022-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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