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吕荣飞,邹康
公告类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案号
-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公告人
湖南省怀化市溆浦县人民法院
内容
邹康:本院受理的原告吕荣飞与被告邹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定于2022年4月11日上午9时00分在溆浦县人民法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现因被告邹康无法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审理期限告知书、诉讼须知、民事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审判人员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举证期限分别为期满后15日内。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刊登日期
2022-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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