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袁利峰, 北京宏昌茂德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教育培训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北京宏昌茂德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袁利峰与你教育培训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要求你返还袁利峰上交的全部考试及学习费用)、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通知书、廉政监督卡、风险提示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的第1日上午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
刊登日期 |
2022-02-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