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于婷婷, 北京无量橙果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劳务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北京无量橙果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于婷婷与北京无量橙果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原告提交的证据 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本案定于二〇二二年四月十八日上午9时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南磨房第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2-02-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