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刘溢轩,谭艳玲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2)湘0426民初396号 |
案由 |
抚养费纠纷 |
公告人 |
湖南省衡阳市祁东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湖南省祁东县人民法院 公 告谭艳玲: 本院受理原告刘溢轩诉你抚养费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湘0426民初396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和义务须知、风险提示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2022年4月12日上午9时0分在祁东县人民法院步云桥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和判决。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二月二十三日 |
刊登日期 |
2022-02-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