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汤徐敏,唐落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湘0281民初3303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湖南省株洲市醴陵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唐落:本院受理的原告汤徐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湘0281民初3303号民事判决书,并告知你判决结果:被告唐落在本判决生效后三日内偿还原告汤徐敏借款本金80 000元。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湖南省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二○二一年二月十五日 |
刊登日期 |
2022-02-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