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蔡华文,何杰, 怀化润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案号
-
案由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公告人
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法院
内容
蔡华文:本院受理怀化润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诉你及何杰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00(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刊登日期
2022-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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