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刘鹏飞,张茂艳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1)京0101民初24094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刘鹏飞:本院受理张茂艳等与刘鹏飞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21)京0101民初24094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并定于答辩期满后次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八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 |
刊登日期 |
2022-02-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