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闫鸣,计丹华,程洪阳,方丽梅,代敬珍, 安仁信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2)京02民再17号,(2016)京0106民初14541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程洪阳:本院受理再审申请人闫鸣与被申请人计丹华、程洪阳、安仁信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方丽梅、代敬珍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京02民再1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一、撤销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2016)京0106民初14541号民事判决。二、本案发回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重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2-02-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