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侯磊, 深圳通用振兴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案号
-
案由
同业拆借纠纷
公告人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内容
侯磊:本院受理深圳通用振兴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与侯磊追偿权纠纷一案,原告的诉讼请求为:1、判决被告支付原告代偿本息合计2878.02元及利息损失(以代偿本息2878.02元为基数,自2020年5月8日起至本息付清之日止,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市场报价利率计算);2、判决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公告费、保全费。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证据材料、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复兴路法庭第39法庭公开开庭审理。
刊登日期
2022-02-27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