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张欣蕊,王芊蕙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0)京0112民初10516号 |
案由 |
确认合同无效纠纷 |
公告人 |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王芊蕙:本院对张欣蕊与王芊蕙等确认合同无效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京0112民初1051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结果:驳回原告张欣蕊的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2-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