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孙媛,吴勇
公告类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案号
(2021)京0112民初45755号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公告人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内容
吴勇:本院受理原告孙媛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2021)京0112民初45755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证据材料、廉政监督卡、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次日上午9时(遇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区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刊登日期
2022-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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