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刘耀军, 北京东方天元信用管理有限公司北京首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案号
(2021)京0102民初23881号,(2021)京0102民初23881号
案由
追偿权纠纷
公告人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内容
刘耀军:本院对(2021)京0102民初23881号北京首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北京东方天元信用管理有限公司、刘耀军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向你送达原告北京首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起的上诉状。上诉请求:1、撤销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2021)京0102民初23881号民事判决书第二项和第三项;2、改判第二项:二、被上诉人刘耀军向上诉人支付违约金140000元;3、改判第三项:三、北京东方天元信用管理有限公司对本判决第一项、第二项确认的刘耀军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4、一审案件受理费、二审案件受理费及公告费由被上诉人承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北京金融法院将依法审理。
刊登日期
2022-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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