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北京莫朗视觉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新疆亚心网网络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19)京0491民初19404号 |
案由 |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
公告人 |
北京互联网法院 |
内容 |
新疆亚心网网络有限公司:本院对北京莫朗视觉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与新疆亚心网网络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京0491民初1940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要点如下:一、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被告新疆亚心网网络有限公司赔偿原告北京莫朗视觉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经济损失700元及合理支出100元;二、驳回原告北京莫朗视觉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50元(原告北京莫朗视觉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已交纳),由被告新疆亚心网网络有限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给原告北京莫朗视觉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公告费(包含公告起诉书、传票和判决书的费用)以实际发生为准,由被告新疆亚心网网络有限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给原告北京莫朗视觉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北京知识产权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2-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