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张訑野,刘邵一,李丹,杨茜,毛孝全,何力,陈昌亚,李云岩, 云南新华书店图书有限公司 ,北京建模教育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公司解散纠纷 |
公告人 |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北京建模教育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张訑野,刘邵一,李丹,杨茜,毛孝全,何力,陈昌亚:本院受理云南新华书店图书有限公司与北京建模教育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李云岩,张訑野,刘邵一,李丹,杨茜,毛孝全,何力,陈昌亚公司解散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 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上午9:30(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第二办公区第十法庭开庭审理。 |
刊登日期 |
2022-02-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