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邢文强, 北京瑞博世纪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励志腾达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理想云天科技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同业拆借纠纷 |
公告人 |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北京励志腾达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瑞博世纪科技有限公司、邢文强:本院受理原告北京理想云天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北京励志腾达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瑞博世纪科技有限公司、邢文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原告北京理想云天科技有限公司起诉:1.要求北京励志腾达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瑞博世纪科技有限公司、邢文强支付货款28250元;2.要求北京励志腾达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瑞博世纪科技有限公司、邢文强支付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利息以2825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24%,自起2015年9月1日起计算至2019年8月19日止,自2019年8月20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4倍计算);3.要求北京励志腾达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瑞博世纪科技有限公司、邢文强支付违约金 10000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届满后次日起十五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四日上午9:30(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东1-10法庭开庭审理此案。 |
刊登日期 |
2022-02-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