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上海灿星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市东丽区迎宾歌厅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1)最高法民申4267号,(2022)最高法民再30号 |
案由 |
侵害作品放映权纠纷 |
公告人 |
最高人民法院 |
内容 |
天津市东丽区迎宾歌厅:上海灿星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因与天津市东丽区迎宾歌厅侵害作品放映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最高法民申4267号民事裁定书、(2022)最高法民再30号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送达地址确认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2年4月18日上午九时在最高人民法院(北京市东交民巷27号)第七法庭进行公开开庭(线上)。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2-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