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张琴,王卫东,唐明, 联盟(广州)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
案号 |
(2021)湘0111民初11422号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王卫东、联盟(广州)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张琴与被告唐明、王卫东、联盟(广州)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被告唐明因不服我院作出的(2021)湘0111民初11422号民事判决,提起上诉。因你们去向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诉人唐明的上诉状,上诉人唐明上诉请求如下:1、撤销长沙市雨花区法院作出的(2021)湘0111民初11422号民事判决并改判被上诉人王卫东返还购车款,上诉人不承担任何责任;2、本案一审、二审诉讼费用及保全费由被上诉人承担。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诉状副本,逾期则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2-02-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