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熊章琴,熊志刚,第三人-,万丽平,李大庆, 河南高速快运服务有限公司 ,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 ,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豫7101行初624、627号 |
案由 |
城市规划管理(规划) |
公告人 |
郑州铁路运输法院 |
内容 |
万丽平、李大庆:本院受理原告熊章琴、熊志刚诉被告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第三人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及河南高速快运服务有限公司房屋所有权登记两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豫7101行初624、627号行政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两案的上诉状及副本各一式8份,上诉于郑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2-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