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北京冠汇汇富投资管理中心,北京华安合鑫投资管理中心,北京宏润万吉投资管理中心,董礼明, 品今(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品今(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汇霖融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京0105民初16002号 |
案由 |
债务转移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北京冠汇汇富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北京华安合鑫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北京汇霖融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宏润万吉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品今(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品今(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对董礼明与你们债务转移合同纠纷一案已依法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1)京0105民初16002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民三庭(北京市朝阳区朝阳公园南路甲2号) 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北京金融法院。逾期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2-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