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蔡进,胡全刚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2021)湘0703民初3444号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公告人
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
内容
胡全刚:本院受理原告蔡进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湘0703民初344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被告胡全刚于本判决生效后三日内向原告蔡进支付欠款95000元。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南省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
2022-03-01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