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陈倩文,廖文彬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离婚纠纷 |
公告人 |
湖南省怀化市沅陵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廖文彬:本院受理原告陈倩文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22年5月6日在湖南省沅陵县人民法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3-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