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卢金刚,杨小发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卢金刚:本院受理杨小发与卢金刚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举证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多元解纷诉调对接中心第八法庭开庭审理。 |
刊登日期 |
2022-03-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