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伍小芳,白玉,绚素医疗美容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租赁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白玉、绚素医疗美容有限公司:原告伍小芳诉你们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原告诉求:1、将判决被告一向原告支付2021年5-12月份的租金176400元,被告对上述被告一应支付的租金承担连带支付责任;2、判决被告一向原告支付逾期支付租金的违约金882元,被告二对上述被告一应支付的违约金承担连带支付责任;3、判决被告一、被告二对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承担连带支付责任;4、判决被告一向原告支付欠付的物业费4620元,被告二对上诉报告一应支付的物业费承担连带支付责任。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时间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日。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次日下午14:00(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南托法庭公开开庭审理该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在南托法庭公开开庭审理该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2-03-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