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游尔(北京)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东莞市台宏模具制品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
其他
案号
-
案由
-
公告人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内容
游尔(北京)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东莞市台宏模具制品有限公司与被告游尔(北京)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加工合同纠纷一案,东莞市台宏模具制品有限公司诉请:1、判令游尔(北京)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向东莞市台宏模具制品有限公司支付模具款386 970元及逾期利息(以386 970元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标准,从2019年1月7日起计至实际清偿完毕之日止);2、本案诉讼费由游尔(北京)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承担。现本院依法向游尔(北京)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公告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次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东3-41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刊登日期
2021-10-26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