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丁红,田斌,岳邦敏,薛国刚, 北京中恒宝苑国际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
案号 |
(2021)京0115民初6974号 |
案由 |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
公告人 |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薛国刚,北京中恒宝苑国际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原告丁红诉被告田斌,岳邦敏,薛国刚,北京中恒宝苑国际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纠纷一案,原告丁红就(2021)京0115民初6974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本院已受理。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本院将依法审理。 |
刊登日期 |
2022-03-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