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远通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唐山贵茂农资有限公司 ,涿州市宏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廊坊市益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廊坊市冠华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北京欣华兴隆商贸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
案号 |
- |
案由 |
票据追索权纠纷 |
公告人 |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廊坊市冠华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廊坊市益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涿州市宏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北京欣华兴隆商贸有限公司: 原告唐山贵茂农资有限公司与廊坊市冠华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廊坊市益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涿州市宏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北京欣华兴隆商贸有限公司、远通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现已宣判远通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不服判决, 提起上诉,本院已受理。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本院将依法审理。 |
刊登日期 |
2022-03-03 |